各教学单位:
辽宁省教育厅现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(以下简称项目)进行结题验收,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,名单见《辽宁省教育厅我校确定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》(辽教函[2018]471号)。
二、检查主要内容
本次结题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的主要研究活动、最终形成的重要观点、已取得的成果、研究经费使用情况等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学校将根据项目研究情况,给出相应的检查结论,并在校内公布。
2对于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,验收结果将为暂缓验收、不予验收。
3.对于无故不接受验收检查的项目,学院将向教育厅提出撤销申请。
4.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,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,主持人向学院提出申请,学院将向辽宁省教育厅提出变更申请。
5.请于12月7日前上交结项检查报告书纸质版及电子版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吕美阳
电子邮箱:gdyxkyc@163.com
教务处
2020年11月27日
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.doc